2.人教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中“认定依据”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的申报人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qiye.gzns.gov.cn/),按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进行预审,申报系统提交指南见附件6。
?。?)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,须交回我所初审的《认定申报表》原件(标注有审核情况的材料),不含签字盖章页。返回的《认定申报表》中盖章页原件,直接用于制作纸质申报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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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,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,经查实后,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,计入不良诚信记录,并取消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的资格。
2.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专业技术职称、任职时间、来所工作时间等与岗位聘任书、现实表现、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的内容均须保持一致,务请仔细核对,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处。
3.申报材料填写说明:
?。?)申报认定层次:杰出人才、优秀人才、青年后备人才,只能勾选其中1项。
?。?)申报认定依据:根据实际情况,建议可将符合实施细则多个条款的认定依据全部列出。
?。?)“引进单位意见”请自行填写“***材料已审核,符合申报条件,同意申报”。
?。?)申报系统上传材料,须为盖章扫描件。初审时提交的个人承诺书和委托授权书,为我所内部管理材料,不需要上传申报系统。
?。?)纳税证明办理:下载“广东税务”app,注册登陆后,点页面下方“个人进入”,“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”。
四、其他事项
?。ㄒ唬?020年7月已提交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材料,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,本次不用重复提交材料。
?。ǘ┙ㄒ樯瓯ㄈ俗酆峡悸歉叨肆炀瞬湃隙?、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等,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定申报认定层次。
?。ㄈ妒凳┫冈颉返谑酰焊叨肆炀瞬糯锏礁卟愦稳隙ㄌ跫?,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。
?。ㄋ模妒凳┫冈颉返谑逄酰菏状紊昵氚布也固朐诜⒅ぶ掌?年内向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提出,逾期申报的不予发放。
?。ㄋ模妒凳┫冈颉返谑酰ǘ┍厩て诖葱氯瞬派昵氚布也固跫?.引进单位为杰出人才、优秀人才、青年后备人才每年发放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分别不少于8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
联系电话:020-89023503
联系人邮箱:renjiaochurc@scsio.ac.cn
附件:1.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(自贸片区)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
https://qiye.gzns.gov.cn/eisw/news/notice/details/221
2. 《广州南沙新区(自贸片区)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穗南开人发规字〔2020〕2号)
https://qiye.gzns.gov.cn/eisw/news/industry/details/52
人教处
2021年4月2日